靜子
官員級別決定義務植樹的片區?近日,南寧市西鄉塘區在義務植樹活動中設置“處級領導植樹區域”,引發輿論關注。
官方發佈通報,迴應稱“工作人員小王由於對城區方案理解不深不透,把城區黨委、人大、政府、政協四個種植區域的牌子統一製作成‘處級領導植樹區域’,造成了工作上的失誤和一些負面影響”。
果不其然,“蜻蜓點水式”通報引發了公眾質疑。關於“工作人員小王”的介紹語焉不詳,究竟是他私自做主設立了“處級領導植樹區域”牌子,還是成了有關決策的“背鍋俠”“臨時工”?一項由黨委政府組織開展、黨政幹部集體參加的大型活動,為何所有人都安之若素,現場竟然沒有一個“處級領導”站出來反對一下、質疑一聲?
透過寫有“處級領導植樹區域”的指示牌,公眾看到的是官僚主義。舉辦義務植樹活動,本意是推進冬春農田水利建設、植樹綠化。黨政幹部齊動手,植樹行為外化於行,官員親民風氣也會內化於心。可現實卻是,帶有官僚主義色彩的指示牌橫亙在官員與民眾之間,阻斷了二者的親密聯繫。而且,指示牌始終在提醒着“身份”二字,這在官員羣體內部也會造成隔閡,進一步助推了官本位觀念的蔓延。
最新消息,西鄉塘區黨委常委會召開會議,承認“工作作風不嚴不實、擔當不夠等問題”,並表示“主動認領責任,認真汲取教訓,舉一反三,切實改進工作作風”。“主動認領責任”讓人眼前一亮。公眾對通報不滿,正是因為有關部門領導並未真正檢討自身,反而將失誤歸咎於工作人員,顯然一副“事不關己”的姿態。
那麼,究竟是誰應該“認領責任”呢?這是一個整頓官僚主義的好機會,希望不要沒了下文。